115學年度僑生、港澳生獎助學金~申請開跑
一、依據本會僑生、港澳生獎助學金核發要點辦理。
二、分配貴校僑生、港澳生獎學金及助學金名額各1位,獎學金每位新台幣貳萬元;助學金每位新台幣壹萬元;限大二(含)以上,擇一申請,切勿重複。若申請人數未達分配名額,明年將依今年申請人數重新分配名額。
三、為廣泛照顧僑生,申請人應檢附115學年度未獲其他單位獎助學金之證明文件,經發現已於其他單位申領,即取消資格並追回已發出之獎助學金。
四、請貴校先行依照本會僑生、港澳生獎助學金核發要點予以初審,並於10月15日前(郵戳為憑),檢附審核完竣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,備文函送本會。
五、務請轉知申請僑生:本會暫訂於115年12月6日(星期日)假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頒獎典禮;未親自出席者,註銷獎助。頒獎典禮相關事宜,預計於11月份另函通知。
115僑生獎助學金表格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