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5學年度沈昌煥暨沈黎蘭夫婦紀念獎學金~申請開跑
115學年度沈昌煥暨沈黎蘭夫婦紀念獎學金申請事宜
一、依據本會沈昌煥暨沈黎蘭夫婦紀念獎學金核發要點辦理。
二、每位新台幣參萬陸仟元整,限大二以上申請。若申請人數未達分配名額,明年將依今年申請人數重新分配名額。
三、為廣泛照顧僑生、港澳生,申請人應檢附115學年度未獲得其他公費或獎助學金之證明文件,經發現已於其他單位申領,即取消資格並追回發出之獎學金。
四、請貴校先行依照核發要點予以初審,並於10月15日前(郵戳為憑),檢附審核完竣之申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,備文函送本會。
五、務請轉知申請僑生、港澳生:本會暫訂於115年12月6日(星期日)假臺北市大直典華舉行頒獎典禮;未親自出席者,註銷獎助。頒獎典禮相關事宜,預計於11月份另函通知。
表列14所大學: 國立台灣大學、國立成功大學、國立台灣師範大學、國立清華大學、國立政治大學、國立暨南國際大學、國立台北大學、國立台北科技大學、國立台灣海洋大學、國立陽明交通大學、國立東華大學、國立臺中科技大學、國立中山大學、國立中興大學
115年沈昌煥學金核發辦法表格.docx